我可以帶ADHD 藥物去日本嗎?
是的,可以攜帶💊 Ritalin(利他能)✈️入境日本🇯🇵,且不需要附上診斷證明。說明如下:
✅ 攜帶 ADHD 藥物(如 Ritalin)入境日本的規定:
1.常見治療過動的藥物(成分:methylphenidate,例如 Ritalin、利他能、專司達、思有德、助專),在日本被歸類為「精神藥物」(psychotropic substances),屬於管制藥物,通常進出口需申請許可。
2.然而,若符合以下條件,即可免申請許可及免附醫師診斷證明:
- 攜帶藥品不超過 30 天份
- 📦 總劑量不超過 2.16 公克(2160 毫克)
📏 劑量換算參考如下:
- 每日 10mg → 最多可帶 216 天份
- 每日 20mg → 最多可帶 108 天份
- 每日 36mg → 最多可帶 60 天份
- 每日 72mg → 最多可帶 30 天份
3.雖然不需要特別申請,但仍建議將藥品保留於原包裝中,且外包裝上應標明您的姓名、藥品名稱、劑量與使用方式,以利海關查驗。
📌 攜帶精神藥物進/出日本的手續說明
1️⃣ 免申請條件
若您攜帶的精神藥物屬於下表所列,且「不超過指定數量」,即可免申請許可,也無須提供醫師證明或依《麻醉品及精神藥物管制法》申請當局許可。
🔗 查詢各類精神藥物的最大攜帶劑量表格
2️⃣ 超過劑量時的規定
若您打算攜帶超過表格中指定劑量的精神藥物或為注射劑形式,需附上醫師證明,證明文件需包含以下資訊:
📄 由開立處方的醫師出具,並應包含:
- 👤您的姓名
- 🩺診斷的疾病名稱
- 💊所需治療的藥物名稱
- 📋藥品清單(劑量與強度)
- ✍️醫師簽名
- 📆證明發行日期
📧 如您將攜帶的藥品超過 1 個月的供應量,請事先聯絡以下信箱:yakkan@mhlw.go.jp
🔗參考與規定資料來源:日本厚生勞動省官方說明(英文版)精神藥物攜帶進口/出口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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